| 作 者: | 南通縣地方自治所 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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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版 日 期: | 2024年 | 出 版 社: | 鳳凰出版社 | ||
| 版 次: | 第1版 | 分 类: | 經濟類/水利 | ||
| 开 本 信 息: | 16開 | 版 式: | 竪 | ||
| 丛 编: | 江蘇文庫 史料編 | 所 在 册 数: | 江蘇文庫·史料編·經濟類 第376册 | ||
| 底 本: | 一九一二年翰墨林書局鉛印本 | ||||
《南通縣江岸保坍紀略》,南通縣地方自治所編。一九一二年翰墨林書局鉛印本,南通圖書館藏。 南通地處長江下游北岸,由潮流、泥沙長期衝擊而成,土質黏性小而鬆散,江水浩浩蕩蕩衝刷沿江堤岸,使之不斷受損塌陷入江中,直接威脅沿江田地收成與百姓安危。光緒三十三年(一九〇七),與南通隔江相望的江陰、常熟縣爲多淤沙田,在江邊築起兩道堤壩,導致江流改道,南通沿岸坍塌風險激增。 本書記録自光緒三十三年十二月至一九一二年六月南通縣江岸保坍之經過。光緒三十三年,陳琛作爲天生港、蘆涇港、任家港、姚港等四港人民代表向朝廷申請籌款修築沿江堤岸,朝廷令地方官會同地方紳董籌定借款、還款方法後再行核辦。三十四年六月至十二月,張謇自費聘請荷蘭工程師先後五次至港灘勘測灘勢、籌計築楗保坍辦法,并核算出總費用需五十萬兩。宣統元年(一九〇九)二月,地方紳民將估價及保坍辦法呈交朝廷,朝廷令其自行籌款。次年四月至十月,地方自治公所數次召開會議,開展各項調查,計劃向銀行借款,每年利息由沿江四港農田及全縣農田税收支付,并將全縣所産之租息作爲抵押,再次被朝廷以抵押物不足駁回。宣統三年三月,四港人民組織江岸保坍會,以聯絡各法團保全江坍而保州城爲宗旨。六月,沿江地區遭遇水災,田畝被淹,保坍迫在眉睫。一九一二年,自治公會申請以工代賑,築楗保坍。六月,由張謇以地方名義向上海鷹洋洋行借銀五十萬兩,以受益田地農産物價格作抵押,由地方分年帶徵歸還,以劉海沙地做擔保,二十年還清。本書自此完結,然其後因擔心抵押不實,且歐戰爆發,鷹洋洋行并未借款。最終在張謇的協調下,經縣參事會决議,調查被私佔沙田公産,令私佔者贖回,藉此收回數十萬贖款充作保坍經費,工程纔得以繼續。 由本書可以看到,當時辦理民生之事非常艱難,晚清政府已無財力興辦江岸保坍工程,此事得以成功,張謇居功至偉。張謇一生關注國家水利事業,創設全國首家水行政管理機構——全國水利局;創辦中國第一所水利高等學府——河海工程專門學校,爲國家培養水利人才。在南通縣江岸保坍一事中,他不僅選舉了兩位優秀的水利工程師,一位是荷蘭人亨利克特萊克,其帶來了西方先進的水利技術;另一位是宋希尚,畢業於河海工程專門學校,出色完成了修建遥望港工程的任務,更爲籌措經費殫精竭慮,鞠躬盡瘁,主持創辦保坍會與潮災救濟會,聯合紳商兩界力量達成“保坍救民”這一目標。本書可作爲研究張謇生平的重要資料,也可作爲研究晚清政治、經濟、地方自治以及我國近代水利事業的重要補充材料。 (魯秀梅)